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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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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出生证补发流程

  补发是指为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一、提交资料:

  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父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包括户主页);

  ③如小孩已入户还需小孩户口本(包括户主页)。

  二、补发特殊情形及所需资料:

  1、当时一方或双方提供虚假资料住院分娩

  需要提交的资料:①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小孩已入户还需小孩户口本(包括户主页);③父母与小孩三方亲子鉴定书原件。

  2、父亲或母亲单方申请补发,无法提供另一方有效身份证件而要打印双方信息

  需要提供的资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小孩已入户还需小孩户口本(包括户主页);③人民法院出具的未提出申请方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失踪证明、死亡证明,或申请方获得子女抚养权或实际抚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新生儿社保、医保缴费发票、学杂费缴费发票等)

  3、一方或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升级换代导致不同

  在原补办出生证明的材料基础上另需提交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同一人证明,并盖鲜章,公安局派出所无法出具者,可凭父母小孩三方亲子鉴定进行信息更改。如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将按原证件信息进行补办。

  4、原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要求补办单亲出生证明

  仅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出生证上双亲更改为单亲:①原出生证上的父母小孩三方做亲子鉴定,并且鉴定结果为父/母与小孩无亲子关系;②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查无此人的证明。

  5、其他情形请咨询工作人员。

  三、审核、发证:

  工作人员接收资料并审查确认无误后交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然后汇总本月全部申请资料统一上交至市出生证管理办公室,市出生证管理办公室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待本院工作人员取回后便可通知新生儿母亲前来领取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四、注意事项:

  1、提交补发申请时需母亲本人到场办理(父亲单亲外);

  2、领取新证时如母亲无法前来,必须由父亲带上父母身份证和母亲亲笔签名并加盖指印的授权委托书前来领取;

  3、《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过塑,副页不能私自撕下,否则证件无效。

  4、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有需要,以公证机构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5、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前要求补发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申请补发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6、补发的出生证,对原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如原证登记是第一代身份证号码、地址均不变更)。

  五、咨询与办理:

  办理地点:东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一楼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2332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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